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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我是他們要,我一定給他們吃,
可是他們現在的醫生說最好不要讓他們吃飼料以外的東西
化毛膏之類的除外,
因為零食或人吃的食物對他們的腎是種負擔,
如果希望他們活得健健康康長長久久的,
就還是讓他們吃固定的飼料+多喝水~
一起睡啊,如果沒和兩個兒子一起睡,我會沒安全感也,哈哈哈/
別氣了,回信中不也說了"心動指數只是作為觀賞率的參考,並未列為評分考量",
那就是說他們也不一定會得名啦!
這樣也剛好讓更多人看到他們...很假的樣子囉.
小偷偷東西不就是要"快"~"狠"~"準"~嗎?
怎麼小偷那麼閒那麼有時間偷完了東西還可以虐貓??
這個疑問可以為我解答呢?
若你們真的是光明正大,那可以解釋一下所以的貓咪都到哪去了??
你們只是會上來看我們大家都說了些什麼,
而不為自己說些什麼,若真的有被冤枉那麼請提出有力的證據,
我相貓友們都有腦子可以思考,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本來剛看完你們回覆的短訊息,想了想是不是你們真的有些什麼被誤會了,
但看完眾多貓有們的疑問,我覺得...你們還是有好多好多的疑點哦!

有哇,之前曾經跟我媽咪吵得很兇,因為媽咪很怕貓,
可是男有在當兵,兒子只能跟著我,所以我帶回家,
當時的他們還是小朋友精力旺勝~~
有一天從媽咪身上跑過去...天啊媽咪受重傷了
更反對我把貓咪跟我一起睡.
不過那都過去了,因為我的兒子真的很乖很粘人.
現在我媽超愛他們兩個,雖然還是不敢摸他們,
不過每天早上都先跟他們說話,才輪到我~~>.<什麼麻!!我是她女兒也!!
但...我上上星期真的是為了他們兩個在公車上跟一個八婆吵架!
我一點也不想跟我們家兒子分開,
雖然有一天他們一定會離開我,
但是我要生生世世都再與他們相遇....守在一起.
我知道他們也很愛我,
我更愛他們,所以我要我們永遠在一起.
HI~DEAR貓友,謝謝你們想一起幫忙們的那份心,
目前WORD正在修改中,以不觸法為主,我有詢問公司裡懂法律的人
下午再詢問一下那個WORD可不可以用,
若是可行,我會MAIL給跟我要檔案的貓友們,
不過若是不小心有遺忘那位跟我要檔案的貓友,請再提醒我,
但請MAIL給我或發短訊息給我.
同事有提意給我,要我檔案中文字部份加上"疑似",這樣才可以釐清法律責任.
大家還有什麼意見可以快快提意見給我.
~"只要word檔不觸法,我會立刻send給各位貓友們"~
我把兩個寶貝當兒子來看待,連我媽咪都知道我非常重視他們兩個,
對我而言他們的地位跟人類一樣是平等的,
上個星期我才為了兩個兒子在公車上跟一個不尊重貓的啊巴桑吵架咧~~
[這篇文章最後由mopopo在 2005/06/23 10:02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pingujuju2005/06/23 09:03pm 發表的內容:
我要看~~
pingujuju@yahoo.com.tw

我寄給妳囉,再麻煩妳看看有沒有什麼地方不好,謝謝.

DEAR各位貓友,我已做好檔案了,但希望各位別在這邊留下各位的MAIL,
因為有貓友怕占了這太多空間,我留下自己的mail給各位,若各位要我做的
很簡單的WORD檔再寄MAIL告訴我,我有寄MAIL給tseng請他幫我看看照片是否有觸法,
若可以使用的話,我就會MAIL給跟我要的貓友們,謝謝各位.
我的MAIL:merson_co@yahoo.com.tw
我完成WORD檔了,誰要先幫我看看是不是可以用呢?
我先MAIL給他看看.
下面引用由linyuee2005/06/23 07:32pm 發表的內容:
貓貓...
我降子

可以ㄇ??
...

嗯...我想看也,可以發訊息給我嗎?
我是為了點點來到這的,所以是新手,
沒有1000個發言數就看不到您寫滴內容了>.<
下面引用由pillchild2005/06/23 02:23pm 發表的內容:
TO mopopo 大大:
您是否方便將已經做成"變態情侶黨-虐貓實錄"
整理好的檔案上傳至論壇.
提供需要的貓友方便下載呢?
...

OKOK~給我一點點時間讓我想想要怎麼做那個WORD檔,
今天在公司裡偷偷做了一點點,
不過,上傳滴話,我可能不太會也,到時候再請你們教我,
其實這邊的所有功能我還不是摸的很清楚,
我做的也許不會太好,但希望貓友們能一起把這個WORD檔修到最適合的樣子
^^待回就來整理囉,
請等等我.
可是這樣看不到臉的東西>.<...看到單子的人就不知道那兩個芭樂的樣子啦!
還有別的方法嗎??
想讓大家都認得這兩個芭樂的臉~~
我現在真的是在做點點被虐前及被虐後的WORD,
還有加上那兩個芭樂的照片,做好後會印出來發.
如果有貓友知道這個會不會犯法請告訴我,不然我真要拿去發囉!

[這篇文章最後由mopopo在 2005/06/23 01:01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kitten媽媽2005/06/23 12:49pm 發表的內容:
快把那兩個賤人的照片
貼在各大網站    醫院  
別再讓他們認養貓咪了

呵,這件事,我正打算做也^^,想把照片印出來貼在我們家寶貝去的動物醫院也
不知道犯不犯法??
還想拿到那對芭樂家附近去發一發,
讓住附近的看到它們幹的骯髒事!!然後把它們當過街蟑螂打!
氣屎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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