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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 piggy100 的簽名檔才知道有這一篇。

小太陽加油,已經獲救了。
piggy100 幫 小太陽 推上地平線,要開始發光發熱了喔~~
癱瘓貓 論壇上也有幾位貓友經手中途或是收養。

通常遇上這類的狀況,都要第一時間帶到醫院作檢查(至少要有X光設備)
依專業醫師的診斷,來了解貓咪受創的程度,復原的機會,還有照料上的資訊。

我對 癱瘓貓(脊椎問題) 沒有經驗,
但是想到以後,還是會有貓友遇見這類的情況,
若是能藉此篇,請有經驗的貓友分享點點滴滴,
讓看文章的同時能順便汲取資訊,
那也算是另一種教育學習。

同樣的一間醫院,甲認為的優點,也許乙會覺得很差...

每個人對醫院的褒貶不同,
是基於評斷的出發點不一樣。

建議貓友們若是對醫院有 好與壞 的各種看法,
可以私下發訊息給當事人參考。

相信不在板上公開說,
私底下訊息互通,會更容易說得直接,而且不必修飾吧。
下面引用由旅貓2006/05/21 11:40pm 發表的內容:
每天最好擠四次尿
而且保持下半身乾燥


你說到重點了,
每天擠尿 這一點是照顧癱瘓貓的最大困難,
除非是不用離家上班,不然一天四次擠尿一般人很難照辦,
而且擠尿,將來對貓咪的另一個問題也會漸漸浮現....

先帶去給醫院做詳細的診斷是必要的,
加油。

辛苦大家了。

那小hero的申請補助一案,
民享專戶 可以結案。
會記載到 民享專戶的執行狀況上去。

加油,出院後才是漫漫長路,好好走下去~~
我發問一下,
要是這回偷偷帶走貓咪,
過一陣子, 又發現車行又養了一隻貓,
而且一樣照顧的很糟,那該怎麼辦?
再偷一次嗎?

萬一被發現偷貓,是會吃上官司的。

做正確的事,要用正確的方法,
免得讓大家以為這樣做是對的。
下面引用由icelady2006/05/18 08:38am 發表的內容:
謝謝板貓
目前預估剩餘的費用應該用我們募款義賣所得就可以支付
除了非常感謝大家對小Hero的贊助之外
嘉慶的黃醫生也給我們非常大的幫忙
...

沒關係,反正大家捐款也是要幫助傷貓的,
合乎申請資格, 民享專戶 本來就是願意幫忙。

若是醫療費用不夠的話,民享專戶 目前還是保留 小Hero 的補助資格。
辛苦你們了,
有你們回報情況,我便偷懶很多,
不必常去醫院了解復原進度。

出院後,煩請 fish0818kimo 或是中途 璇舞 繼續跟大家報告小hero的狀況~
加油~~
下面引用由芭蒂耶2006/05/18 05:15pm 發表的內容:
也許小貓在車主發動時,已經跳開車子了
你能不能在附近找找看?!

同意。
我也遇過兩次,車主一來發動引擎,
小貓立刻下車逃走。

所以你也可以放開憂心,
事情不一定就是那麼糟。
自助人助天助,
你以行動來做了說明。

這很值得說聲讚!
小貓遇到貴人啦~~

如果真的想幫貓咪,
那需要大家的幫忙(資源)的話,
公正又客觀的評估是非常需要的。

當然是需要多一點的人去了解情況,
越多人越能讓大家安心幫忙。

回到事情原點。
貓火鍋的事我不清楚,我只是怕大家一直往這部分鑽,
反而模糊了張先生家中有貓瘟的事實。
並不代表我背書張先生跟貓火鍋有(或沒有)關係。

貓瘟,依據我的認知(若有不對請糾正),
感染貓瘟的環境必須超過一年的時間,貓瘟警報才能解除。
也就是說張先生的環境,一年內不適合養貓,
就算張先生搬家也一樣,他的每件物品都是貓瘟的傳染途徑。
(別跟我說發生火災燒光光...)

依我看,張先生必須保證他一年內不得收貓(大貓小貓都一樣),
這樣才能稍解大家的怒火,
當然,有簽切結書,送養小貓又死亡的貓友,可以考慮採取法律途徑。
(張先生,如果你有看到,你應該知道你已經處於弱勢,事情可大可小。)

至於要怎麼擔保一年內不得收貓,
張先生若是還有心想取得送養人原諒的話,
應該怎麼做,我想不需要在板上公開講,請老實的面對吧。

[這篇文章最後由板橋的貓在 2006/05/18 10:30pm 編輯]

還有,差點忘了講,
我從來都不曾是 中途。
如果我被大家誤認為是 中途前輩 ,那是我的疏忽,
我只是在 貓咪論壇 打混的時間久了一點,
有時好出風頭,卻讓大家誤解我是中途,抱歉。

若被稱上 中途 二字,那我會無臉面對板上真正付出心力的 中途 。

至於論壇上的註冊時間、發言篇數、級別老法王、威望.....等等
都是虛擬的(假的),並不代表這個人就是值得尊重,講得話就是對的。
只能代表比較早加入論壇、常常發言、莫名得到威望 ...

我認識很多幫貓救貓送貓的 愛貓人士 ,
他們也不一定都是有這麼多虛擬頭銜(或是根本不在乎)。
因為有沒有這些光芒,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
在乎的是貓咪真正有家,有得到幸福才是真實的。

論壇只是個工具,一個幫助貓咪的平台,
也可以說是一座橋樑,
貓友們只是常常借道,把貓咪送到幸福的彼岸,
這個才是真的。

↑這是特地提出來給每位 新加入的會員 了解,
別被這些虛擬的東西給誤導了。
因為這篇文章可能會流傳很多年,或是很多網站,
看到文章的 新會員或訪客,可以不被誤導。

對於很多看到文章的貓友前輩,拍謝啦,讓你們聽小弟在這裡說話。
bvd1861,我知道你並不是刻意的,不要緊。

你也說的沒錯,我的確是無法證明張先生有沒有吃貓(或是宰貓、賣貓肉之類...)
所以你說得對,張先生是有可能作出這些事,也可能沒有。
這個我承認我失言,我道歉。

換個角度想想,假設我是張先生,
我每天都會上來這裡看,看看你們有什麼新發現,
有什麼不利的證據掌握在手,打算採取什麼行動,
再想一想該編什麼藉口來逃避(或是卸責)。

所以這樣公開講的缺點之一,就是提供情資給張先生知道。
當然,你要我講內情,我也可以懷疑你是張先生(或是張先生的密友之類的)
因為我也不認識你,也不知道可以相信你的身分。
↑先聲明,這不是反擊啦,只是網路本來就是匿名性質,所有的懷疑都是合理的存在著。
請別在這部分打轉,免得張先生看到我們先亂起來,會看得很爽。



剛剛按太快了,直接送出去了。

請等等,我打字慢,
我繼續講.....
不好意思,讓大家模糊焦點了。

先謝謝幫我說話的貓友們,你們不必跳進來受到波及啦。

我的確不是張先生,我一直姓邱,沒打算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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