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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sallycat
下面引用由sexcat2142006/07/01 01:29am 發表的內容:
我是大�的,我解�一下
在大�的��里面,�于版主一�,,,因�很多朋友在用拼音�入法,那么在拼音中�入"banzhu"通常�先�  ...


請問團契也是那兒的用詞嗎?
如果真的話∼∼

表示對方蠻愛在大陸網站上閒逛的...

有怎樣的方式可以很熟練大陸的用語呢?
玩線上遊戲?
還是說catkiller本身從事的行業跟大陸有些關係???
下面引用由yifen2006/07/01 01:29am 發表的內容:
請大家�我如何還貓幣
我真的不是故意賺大家的貓元


沒關係啦~~~

有重要資料的人可以使用這方式來防止catkiller上網看資訊...

至少對方應該不會有太多喵元可以給人...

貓元就不用還我了~~

至少您提供了很棒的方式!
下面引用由yifen2006/07/01 01:29am 發表的內容:
請大家�我如何還貓幣
我真的不是故意賺大家的貓元


沒關係啦~~~

有重要資料的人可以使用這方式來防止catkiller上網看資訊...

至少對方應該不會有太多喵元可以給人...

貓元就不用還我了~~

至少您提供了很棒的方式!
大S舊愛新歡 戲裡都罹癌
http://tw.news.yahoo.com/060626/15/3aaiv.html

我印象中26號有這條新聞....

此外,施虐者網路很強~~~不但會使用隱藏IP的手法在BBS裡
還會利用轉址的方式來混淆IP位置

理論上來說應該不止一位...
就算是女生~~~也不會自稱自己是本姑娘...
台灣沒人會用這用詞  
要就是 老娘  不然就是 小暱稱  不會用到本姑娘這麼文雅的用語  
(如果是宅男的話~就另當別論!)

且會寫在內湖~~~不知是真的在內湖還是有看過相關追緝文..
擺明就是要混淆找尋方向~~~大家要密切注意他的行蹤  但~不要侷限在對方說的地點上~~
免得會被誤導

此外~也請大家注意26號有沒有可憐受虐小貓被扔在垃圾桶裡(不管是不是在內湖區)

總之這個人十分危險~~~如果不抓到的話~~下次受虐的不只是小貓而已...

總覺得施虐者有很重的宅氣....
大S舊愛新歡 戲裡都罹癌
http://tw.news.yahoo.com/060626/15/3aaiv.html

我印象中26號有這條新聞....

此外,施虐者網路很強~~~不但會使用隱藏IP的手法在BBS裡
還會利用轉址的方式來混淆IP位置

理論上來說應該不止一位...
就算是女生~~~也不會自稱自己是本姑娘...
台灣沒人會用這用詞  
要就是 老娘  不然就是 小暱稱  不會用到本姑娘這麼文雅的用語  
(如果是宅男的話~就另當別論!)

且會寫在內湖~~~不知是真的在內湖還是有看過相關追緝文..
擺明就是要混淆找尋方向~~~大家要密切注意他的行蹤  但~不要侷限在對方說的地點上~~
免得會被誤導

此外~也請大家注意26號有沒有可憐受虐小貓被扔在垃圾桶裡(不管是不是在內湖區)

總之這個人十分危險~~~如果不抓到的話~~下次受虐的不只是小貓而已...

總覺得施虐者有很重的宅氣....
好不容易點點的事情告一段落...
又出現有人毒貓消息...
真令人感到失望.......

我是第一萬個閱文者耶!
下面引用由answer2005/07/03 04:49pm 發表的內容:
我有男方的資料ㄟ..還有家裡電話...看到時候用不用的上...
男方的媽媽應該還不知道未來的媳婦虐貓吧!!


很好奇怎麼拿到資料的^^

是認識的人嗎??

p.s可否私下飛鴿給醫生當參考資料呢?
謝謝!

不過....看了新聞,我想南方的媽也會知道了...
蘋果日報這麼紅...東森也不賴...(我說的是收視率,不是品質^^)
[這篇文章最後由sallycat在 2005/06/26 10:42am 編輯]

看了這幾天的討論,
有幾個小想法,因為還挺多的,直接弄成一篇回覆,免得佔用討論資源

1.封ID並不是個治本的方式

2.因為這兒的討論版是公開場合,對方也會出沒....訪客也可以看到
  針對法條問題,盡量還是回覆或是加條件,以免被有心人士引用...
  畢竟封了ID還是可以用訪客身份上線,甚者還可以用隱身進入
  (至於隱身部分,就別多做聯想,只是剛好看到有這功能^^)
 
3. 法院求償一定不會判決很重,不知道除了求償外,是否還有其他補償方式,
   至少美國有要犯罪的小朋友有一些的勞動服務,台灣是否可以引用呢???
   (煩請懂法的網友將細節跟貓貓她們討論..)

4. 法規的漏洞,還煩請懂法的網友補強...至少讓認養條約不要在有其他漏洞

5.是否有網友將這消息轉寄給立法委員或民代呢???
  尤其是當初推動動物保護法的立法委員呢???
  點點的事情凸顯了台灣動物法的漏洞與立場不正確
  大家除了要施虐者負責任外,還要嚇阻類似事件再發生...
  除了在這版上大家多小心外,更希望能推廣到法規的修正...
  從法規中用法律規範才有效力...
  因此需要立法委員的熱心參與...
  所以消息光寄給媒體還不夠,還要立法委員來介入,並且促進動物保護法的修正...
  訂個"點點條款"
 (我承認中金髮尤物的毒太深了)
 就我所知,寄給女性民代會比較感同身受..女性跟貓通常都會有莫名的連結呢^^
 之前五分埔虐貓事件時,顏聖冠就有回覆..(但她是台北市議員)..
 已經不只一件虐貓虐狗的事件發生,凸顯台灣對保護動物的體認還不夠..
 之前有管道可以快點告知的網友是否可以幫忙轉寄這類的討論給民代呢?
 (印象中寄官方mail速度都比較慢..)

6.有版友提到有在其他討論版上有看到疑似施虐者的留言,
  是否方便轉寄呢??
  這樣大家可以看看對方怎麼回應這樣的訊息..


力奇那家的老闆一直都沒換阿...
還是那位留著五分頭的老闆^^...
我從該家剛開幕到現在都有持續消費....
(因為我家住隔壁^^)

中圓中原店早期真的還不錯
姐妹就是在那兒領養的...六年前是不需要辦會員或是一些有的沒的
領養只要送包糖就好了(可是我卻是一次養兩隻...照片上是的是姐姐)
可惜在五年前就慢慢聽聞該家越來愈糟...
除非是特價或是路過,不然我真的沒有再過去消費過

此外,強棒牌除臭粉其實是小蘇打加某些成分...
中原店附近的大潤發有在賣強棒牌小蘇打粉(看說明是用來除臭跟清潔用,不能食用)
一盒100g 只要33元 (放在牛奶櫃旁的進口貨品區)
難怪中圓中原店要特價...應該是被罵到死了才不得不特價^^

對中壢的寵物店,要不是便利性的考量,不然我都不推薦....

說個我聽到的消息
中圓桃園店在兩年前曾被爆料說該店僱用非法獸醫
後來被告後,才在一年前大肆宣傳該連鎖店的醫生都是合法且有證書的...
(聽廣告要仔細聽話中的涵義,光聽表面很容易被騙^^)

中圓中原店有傳出獸醫使用麻醉過多導致病患(狗)致死,中原卻推說是狗狗的體質問題而不願賠償....

不只中圓這樣....我家的喵(波斯)也是從寵物店那兒領養來的
原主人送貓去美容結果死在美容台上(因為對麻醉劑過敏)
最後寵物店賴不掉而賠了一隻類似的貓(就是喵啦)給原主人
原主人怕會見貓傷情而送回喵
跟寵物店說他先去問問有沒有要人養..沒人養就賣掉
我去領養的時候,寵物店居然還要跟我索取住宿費...
最後吵到後來(有打電話給原主人)是收了一千元
喵在那兒住了一星期....

天下寵物店大多黑...
胡小姐的父親是怎樣反應呢?
在part I 時有提到胡伯父說不會護短,
但是現在卻完全沒有消息...
胡伯父有透露出怎樣的消息嗎?
例如胡小姐平時做人是怎樣?
胡小姐的男友又是怎樣來歷的呢?
胡小姐&其男友沒有工作嗎??
(不用詳說在版上,免得被曲解來大作文章)

至今仍未有其鄰居的回應.....
看樣子應該是訊息還傳的不夠....
下面引用由tabbykao2005/06/22 10:13pm 發表的內容:
嗯...這樣說的確容易讓對方有攻擊我們的機會喔~
基本上人格疾患的並因目前都只能還在推測...
並沒有確切或是相當肯定的原因...
...


是阿^^...
這樣說也沒錯啦....

總言之,只能說我扯遠了....

不過勒....

就算做出施暴者的心理研究,
仍無法阻止其飼養動物的權益,

還是得要從法律與教育上著手...

所以求償動作不能只是求賠償金錢的部分,還需要做其他部分的賠償...
怎樣賠勒....(私下再說^^)
更可以避免對方耍賤,惡意規避求償...
畢竟錢不是我們的目的...

下面引用由班比2005/06/22 09:51pm 發表的內容:
可是....那女的還打電話傳簡訊罵醫生威脅醫生....
就貓貓的文章來說應該是同居...
怎能放任自己男友(老公)虐待喵咪....
降的人根本就不愛喵~~~><


我可以有一套很完美的說法來解釋為何女生可以放任男友這樣做...

怕說了會成為對方的脫罪藉口...

我比較擔心的是這不是個案,

也一直希望有網友找到之前說的女友認養貓給男友虐待致死的那篇文章或議題..
(我會做女生愛貓,虐貓是男生的推論是源自這訊息....)

怕施暴者其實不是初犯,也怕有其他貓受到同類型施暴者的毒手,
左右都為難...
只希望這件事情能求償成功並形成法源...
杜絕同類型的案子出現!
也讓那些不愛護動物的人警惕一下!


我的表達能力太差了
言論有不恰當處還請大家原諒
[這篇文章最後由sallycat在 2005/06/22 10:15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mopopo2005/06/22 09:56pm 發表的內容:
哇哩咧~~
剛剛突然想到...
如果上了法庭那對變態男女會不會說什麼自己有精神疾病~
然後來提自己脫罪啊!
...


法官不會這麼沒常識...

我得說.....從行為模式來看,根本沒有說服力...
建議他們別傻了!
只會惹行家笑而已....
這種蠢招別使出來...
使出來的話,要求法官加重刑罰!
[這篇文章最後由sallycat在 2005/06/22 09:51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tabbykao2005/06/22 08:51pm 發表的內容:
"男生疑似有刺青,本來就具有叛逆的性格
若是道上兄弟,就更有所謂的反社會人格的產生...... "
ㄟ....反社會性格的因果不是這麼論定滴...
現在心理學界的確還沒有將觸角伸到人與動物的關係~
...


對不起,我的推斷跳太快了^^
造成誤會,還請見諒...

小妹不才,變態心理學學得還不算深入...

在推論上會有跳躍式思考
.
  小情報:有需要心理鑑定的話,桃園療養院有做犯罪鑑定

回到推論,
我不得不承認我對虐貓人有貼標籤的行為

況且今天是虐貓事件發生,我才做這樣的推斷...
(其實我用的是人格描繪的技巧)

有刺青->長相兇惡->虐貓->這三事件加在一起,就讓我覺得是道上兄弟的機率大增

網友提及其個性

發現有暴躁、說話大聲、懂一點法律就在那兒威脅恐嚇他人...

跟台灣所謂的道上兄弟的印象差不多....

相對地,這樣性格的人通常都會比較叛逆...

其刺青圖案很明顯地屬於道上弟兄才會去刺的台式風

大家輿論這樣瘋狂地圍攻,對方還認為自己沒有錯,還耍小手段....

顯示其道德感低落....社會性不足....

從以上推論得到總結是,其反社會性格明顯,但不等於該人就是反社會人格

詳細的判斷還得靠精神科與心理師去鑑定

這之間的關連性我說的太武斷,造成誤會還請原諒...

就是因為很多推斷會有所謂的貼標籤想法存在,
就連我推斷都仍會有刻板印象作祟....

沒有經過心理衡鑑訓練的人
很容易就會對他人有刻板印象..

甚至是對其個人有不好的互動模式
會剝奪很多人的權益

很多的推斷都是採用機率的概念,只能說有相關,不等於有絕對因果關係
長的像兄弟,不等於會虐貓
有刺青不等於是道上兄弟....
反之亦然,
不過也有我不負責任的直覺啦^^

我總覺得我越說越複雜
希望不會造成被控告的證據><~~

我說了一堆,也扯遠了.....
我只是想說....當事人的心理問題來源可能是源自反社會性格...
可能會有人抱持不同看法,也歡迎行內人來指教...
我已有被吐槽的心理準備了^^

以後當然一定會有人跟動物互動的心理研究,
只是.....那時是何時?還不知道.....
至少在台灣不會是第一個....
除非........大家對愛護動物的意識漸漸抬頭,並且形成影響力,
政府單位重視動物保護....而不是訂個無關痛癢的法規來交差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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